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4    作者:    来源:    点击量:651   分享到: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宁特钢)于近日通过自查确认,获悉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情况

序号

被冻结股权的企业名称

被冻结股权认缴出资额(万元)

执行法院

冻结申请人

执行裁定文号

冻结期限

冻结原因

1

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1,200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衡水权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冀1102民初2528

202366日至202665

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2

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济源市领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3)青0105财保42

202367日至202466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诉前财产保全

3

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5,688.1438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

2023)青0105民初2450

2023613日至20266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保全

4

青海西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450.2822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

2023)青0105民初2450

2023613日至20266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保全

公司分别于2023530日、2023619日披露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临2023-043),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除上述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子公司存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日常经营活动未受到上述股权冻结事项的影响。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权存在司法拍卖的风险,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若上述股权被司法处置,则将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保持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523日,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青海骏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已向西宁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进行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西宁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西宁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款,公司股票于20235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继续出现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619